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庄里镇城阳村、陶墟村、栾庄村、高庄村联建果蔬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步伐,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庄里镇高庄村;新建高标准蔬果大棚60座,及排水、供电、机井等配套设施,共占地约96亩;新建高标准蔬果大棚52座,及排水、供电、机井等配套设施,共占地约83亩。 项目总投资:1705万元(城阳村、陶墟村投资885万元,栾庄村、高庄村投资82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工期安排:3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1年7月19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印
项目代码:2107-341322-04-01-2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