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县十五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全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贯彻《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落实和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
(一)进一步充实县安全监管局的监管力量,按照县编委办确定的安全监管局编制人员数,尽快充实人员,到岗到位。
(二)负有安全监督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监管办公室,明确具体的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
(三)建立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薄弱问题。有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室,明确分管负责人,办公室要有具体人员,并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其它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积极探索并稳妥推行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权工作。
二、加强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萧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突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十分重要突出的位置,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落实2007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重点企业签订200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作业岗位,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严格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业绩挂钩,坚持奖优罚劣,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坚持“部门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监督”的原则,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即将颁布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煤矿安全:(1)突出抓好基建矿井、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2)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矿。对未经国家项目核准、安全核准未通过、安全专篇未审查批复或审查批复未通过的矿井,一律不得开工建设。(3)加强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要求、标准和工期进行施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严禁边建设、边改造、边生产。(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井下工程要实行整体招标,避免多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井下单一工程。对施工单位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基建矿井“一井一制”。(5)瓦斯治理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方针和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6)搞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优化设计、发展机械化生产。(7)严格矿井生产能力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禁瓦斯超限作业。(8)加大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力度和进度,对规定的16种类型的小煤矿,按照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尽快予以关闭,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二)非煤矿山安全: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并落实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复查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积极组织做好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强力推行采石厂中深孔爆破技术和粘土矿井机械通风,推进矿山开采的规范化,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积极鼓励和推动小矿山企业重组整合,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回头看”,严格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企业;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考核工作,力争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成品油库等储存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考核;积极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报警、安全连锁装置等实用技术。
(四)烟花爆竹安全: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和危害,自觉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加强经营资质的审查和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积极探索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推广专车配送、专店专柜经营;坚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零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无证销售、非法储运行为。
(五)建筑防腐施工安全: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自觉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保障措施;深化以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拆除拆迁以及城市管网工程为主的安全整治工作,防止发生坍塌、高空坠落等恶性事故;切实加强对农村建设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和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为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安全服务。
(六)交通运输安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违法超员、超载、超限违章驾驶行为,重点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各种安全创建活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健全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制度,突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深化接送学生车辆的综合整治,切实防范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七)消防安全: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出租房、小企业、小作坊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八)民爆器材安全:继续深化安全整治,狠抓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分类管理;强化检验检测制度,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设备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施安全运行。
(十)其他领域安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做好中小学校安全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工作,确保相关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四、坚持源头治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
(一)督促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推行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三)建立工伤事故预防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推动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许可制度,从源头上限制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立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对未执行“三同时”审查程序建设项目不准投产运营。
五、继续突出重点,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
(一)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不断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不间断、全覆盖的安全巡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确保全年不少于四次、有针对和实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认真开展“两节”、“黄金周”期间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坚决进行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取缔关闭。
(四)健全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动态管理档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六、完善应急体系,切实增强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县、乡镇和企业“三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逐步达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指挥高效的目标。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程序,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三)适时开展应急救援实兵演练,促进应急救援人员尽快熟悉救援预案和指挥程序,切实提高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以学习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突出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按照统一部署,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抓好“安康杯”竞赛和“5.13”安全警示日,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乡村) 、进学校、进机关。
(五)贯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突出抓好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初步形成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
八、进一步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一)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努力构建“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机关队伍,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二)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学习,转变作风,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种数据资料和档案、台帐,落实人员职责定位,规范机关工作秩序。
(三)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和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