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文明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萧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萧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萧县乡村文化振兴专班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制定杜楼镇“殡改推进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宣传内容
1、重点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萧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萧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
2、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厚养薄葬,推行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推广“无烟祭扫”、“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
3、充分发挥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或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反对丧事大操大办,提倡丧事简办,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4、切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和丧葬活动的管理,对生产、销售祭祀塑料花等封建迷信用品、土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在全镇范围内再次开展祭祀塑料花市场清理整顿和农村坟墓上的祭祀塑料花清理整治工作,净化城乡殡葬环境。
5、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火化后骨灰入公墓安葬,严禁以任何形式土葬。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亡故亲属的遗体火化。
6、督促各村按照《萧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相关规章制度上墙,完善通往公墓的道路配套设施,加强墓区及院内管理维护,加大公益性公墓安葬宣传力度,9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工作步骤
此次“殡改推进月”活动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在显要地段、人流密集区域散发传单等宣传材料,民政部门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等进行深入宣传,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推进火化的浓厚氛围;各村两委干部随时了解掌握辖区村民死亡基本情况,对其家属做好火化思想工作,确保做到“死亡一具、火化一具”。
2、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各村要坚决推行遗体火化制度,要求丧主将尸体全部进行火化。集中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取缔祭祀塑料花市场,再次开展农村坟墓上的祭祀塑料花清理整治工作,倡导入公墓安葬,反对“二次入棺再葬”,坚决制止丧事大操大办,形成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风尚。
3、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村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长期坚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殡改工作领导。成立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村红白理事会要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活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推进殡改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深入开展殡改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推进火化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自觉性。
(三)完善督察问责机制。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在殡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违纪违规人员和违反殡葬改革管理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及时移交乡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四)严格落实考核考评。“殡改推进月”活动结束后,镇殡改领导小组将根据本月殡仪馆提供各村实际火化遗体数据进行考评,对火化率未达到100%的村将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杜楼镇人民政府
2021 年9月6日
杜楼镇“殡改突击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安庆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红岩 镇人武部长
杜朋朋 镇宣传委员
成 员:李春艳 丁言亮 袁兴龙 朱言军
吴 勇 王臣亮 纵 华 王据其
欧林振 徐建平 张传志 吴 飞
吴 斌 彭太东 郝朝勇 杨端银
孙 鹏 孙 静 梁晓玲 郭世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