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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房产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发表时间:2021-09-23 14:44 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近日,萧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案。

据调查,该房地产公司于2020年5月在楼盘开售以来,为了能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商品房,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和现场讲解两种方式宣传其小区是某学校双学区房,经查实只是单学区房,属于虚假宣传。

当事人在商品销售时,向消费者作商业宣传应当真实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房产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上述规定,县市场监管局正在依法取证查处中。

针对房地产宣传、广告领域存在的问题,县市场监管要求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高行业自律能力,熟悉掌握《广告法》《发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广告、进行宣传。此外企业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宣传要立即整改。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广告、商业宣传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虚假宣传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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