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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3-01-12 17:01 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编辑:发改委 阅读人次: 字体:   ]

解读人: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秀瑾


为加强对全县政府储备的管理,保证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切实保障萧县粮食安全,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发展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实行,萧县人民政府2016年7月28日印发的《萧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萧政办秘〔2016〕61号)部分条款的内容已不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宿州市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宿政秘〔2022〕37号),制定了《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有关粮食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工作,政府储备在粮食储备体系中具有“压舱石”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聚焦粮食储备安全职能,完善政府储备管理制度,推进政府储备承储库点管理工作。确保政府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基于现有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标准,突出政府储备的特点,各方职责明确,筑牢政府储备安全管理,更高水平上保障政府储备粮食储存安全。

三、起草过程

在《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贯彻了国家、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20日起草完成后,通过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于2022年11月7日征求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家单位的意见财政局提出意见已采纳。经2022年12月11日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起草有利于保证政府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增加了粮食总体布局和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食供应渠道,充分发挥我县地方储备粮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县粮食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主体地位;有利于促进我县生产力的发展和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供应、保民生、保稳定,推动我县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及任务

《萧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总则九条内容,说明本办法制定背景及相关依据,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储备行政管理及会同县财政部门拟订政府储备的调控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县人民政府储备相关资金、破坏县人民政府储备相关设备或在经营管理中出现违法行为。

第二章政府储备的计划四条内容,阐述县人民政府储备的储存规模等布局方案的制定及审批,政府储备的收购、销售计划的制定及审批,及均衡轮换制度、政府储备粮食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审批。

第三章政府储备的储存十三条内容,明确承储政府储备企业所需遵守的储存制度,对政府储备的轮换做出具体说明,并提出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政府储备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逐级报送市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农发行。

第四章政府储备的动用四条内容,提出加强对需要动用政府储备情况的监测,并说明可以动用政府储备的三条情况。动用政府储备,由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紧急情况下县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动用政府储备并下达动用命令。

第五章政府储备的监督检查五条内容,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县审计机关、县农发行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政府储备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四条内容,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承储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七章企业储备三条,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由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县农发行,制定具体标准和相关激励约束机制。

第八章附则两条内容,对其他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六、保障措施

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政府储备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管理要求。根据制定文件提出的具体职责,按要求进行监管监督。相关单位及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成相应监督,全面加强对政府储备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起保障政府储备粮食安全的领导责任,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政府储备粮食作为重要民生保障物资,且有不可替代性,确保地方政府储备粮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供得上。用创新方式强化管理,严格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储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解读咨询: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萧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孟祥根

咨询电话:0557501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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