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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

信件编号: 20220531004 来信时间: 2022-05-31 17: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书记您好,我将于今年六月份毕业,是一名中共正式党员,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所以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萧县马井镇,但是经过镇级相关部门和村支部咨询,他们的大概意思是不予接受,并且说上级党组织发了相关文件,并且一直把问题抛给我所在的高校,让我去找学校书记协调,我所在的高校并没有为毕业还未找到工作的学生建立党小组,而且文件没有明确必须让高校保留两年档案,但是镇政府相关人员非要我找学校出具证明,不出就不接收,我想问一下我工作未定,学校没有保留党员档案的党小组,让我去哪找接收地点呢,现在是真的不接收我这种大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种种话语都是不愿意接收,非常明确,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我所了解的政策是可以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镇支部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懒政行为呢
问政单位: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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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2-05-31 17:03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 2022-06-02 09: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文件精神,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您毕业后打算在外地工作,建议到时把您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所工作、生活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这样方便就近参加党组织学习培训。如暂时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有疑问请联系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孙乐誉,联系电话5022705.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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