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凡具有本地户籍、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或个人。
三、救助标准
根据当年自费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分档救助:当地城市月低保标准的3 倍、5 倍、7 倍、9 倍和 10 倍救助。
四、申报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
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白土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57-59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