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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创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3-13 10:31:18 生成日期: 2025-03-13 10:31: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白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
词: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表时间:2025-03-13 10:31信息来源:白土镇人民政府作者:白土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5号)

二、服务对象: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三、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四、办事程序:

1、申请人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线填写《登记证》申领审批表,通过“网办系统”提交。

2、城镇户籍的劳动者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 由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登录系统初审,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

3、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由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登录系统审核,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交至户籍所在县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县人才服务中心登录“系统”查看并初步核查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携带申请材料来现场申办,符合发证条件的,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当场发放给申请人。

    五、告知方式
  经办机构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