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3-11-16 09:37:54 生成日期: 2023-11-16 09: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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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白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主动回应】销售散装食品的,有什么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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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销售散装食品的,有什么具体要求?

发表时间:2023-11-16 09:37信息来源:白土镇人民政府作者:白土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在摆放食品的位置、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真实准确,避免误导。

(3)散装食品销售时标注的生产日期应当与食品出厂时食品生产者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

(4)重新包装的散装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