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县大屯镇市场监管所接到县局转发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知:“近日海关总署通报,从进口俄罗斯3艘捕捞船和荷兰1家冷库水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为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该所高度重视,按照(皖疫防办【2020】574号)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水产品排查工作。执法人员逐户检查登记,通过检查产品外包装、查阅进货票据、销售记录,逐一核对是否销售含有(注册编号为:CH-03P;CH-31R;CH-63D;NL6614EG)的进口水产品,确保排查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提醒从业人员做好日常防护、健康检测和消毒工作,以降低感染风险。
当日,该所排查了杨楼镇2家食品冷库、3家大型超市、6家中型餐饮服务单位、1个农贸市场、3个集贸市场,杨楼镇辖区内未发现有销售上述4编号的进口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