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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文日期: |
2025-04-16 16:21:08 |
生成日期: |
2025-04-16 16:21:08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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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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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屯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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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办事指南】萧县大屯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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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萧县大屯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农村分散供养每人729元/月,集中供养814元/月;城镇分散集中均为900元/月
4、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大屯镇为民服务大厅
7、联系方式:0557-220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