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0-11-20 17:13:33 生成日期: 2020-11-20 17:13:3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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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0.11.20)

发表时间:2020-11-20 17:13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作者:大屯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单位:大屯镇市场监管所                                 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货值金额或违法经营额(元) 罚没款数额(元)
1 萧市监罚字〔2020〕776 号 萧县宇晨便利店涉嫌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萧县宇晨便利店 林庆澳 萧县宇晨便利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20 300 3000
2 萧市监罚字〔2020〕502 号 李令新涉嫌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李令新 李令新 李令新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20 300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