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级审定,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公告期: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萧县财政局 萧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萧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1134,邮箱:1069705215@qq.com,通讯地址:萧县政务服务中心B栋1807室
萧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2207619,邮箱:xxfpbxmg@126.com,通讯地址:萧县政务服务中心B栋837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萧县财政局 萧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6日
萧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持续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特制定萧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一、整合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二)《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皖财农〔2021〕449号)。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三、整合资金范围
(一)中央层面4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二)省级层面1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市级层面1项: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县级层面2项: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域结对帮扶资金。
四、年度建设任务
结合工作任务,我县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共涉及6大类18个项目。其中:
(一)基础设施类:发改委牵头以工代赈项目569万元、农村道路项目5286.5万元;林业发展中心国有贫困林场发展项目100万元;交通局牵头农村道路项目6912.6万元;水利局牵头水毁桥涵修复项目1046.79万元;财政局牵头农村基础设施2060万元。
(二)产业发展类:农业农村局牵头特色种养殖补贴到户项目2785.2454万元、村级产业发展项目11607.0346万元、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199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558.76万元;发改委牵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400万元;统战部牵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71万元;经信局牵头产业基地项目9200万元。
(三)就业类:人社局牵头公益岗位项目4166.41万元、就业奖补项目46万元。
(四)金融类:财政局(金融局)牵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110万元。
(五)教育类:教体局牵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840万元。
(六)安全饮水:水利局牵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3737万元。
以上项目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外,其余项目均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整合资金规模
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应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是62494.34万元,计划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是62494.34万元,已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是62494.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063.06万元,省级资金14584万元,市级资金5333.28万元,县级资金13514万元。
六、负面清单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七、监管措施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资金及项目实施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牵头实施项目任务分工,加快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如下监管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二)健全完善制度。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支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帮助解决统筹整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和绩效监督。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县直有关部门、镇村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管理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等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各乡镇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加强过程监管。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大对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
八、绩效目标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镇村资金绩效管理的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等部门要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运营监控和结果自评,强化对整合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整合资金使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