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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4-12 11:43:08 生成日期: 2022-04-12 11:43:0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6〕13号

发表时间:2022-04-12 11:43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作者:大屯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我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5月5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