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库房食材的库存盘点,搞好成本核算,避免造成食材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物品清查盘点的工作事项
第二条 管理职责:
(一)学校安排专人:每周一小盘,月末对食堂相关库存进行盘点,年末对食堂库存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二)食堂管理员、库房管理员、财务人员:负责对库房管理员进行清查盘点的监督。
第三条 管理工作内容以及要求:
(一)食堂库房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储存,不得有过多积存,必须确保食品质量,规定每月底进行盘点,如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二)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编号挂牌,建立相关入库台账,严格按食品“五常法”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三)食堂库房严禁存放化学品,如强酸,农药杀虫剂等有害物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变质等食品;
(四)库房应通风干燥,填仓板,货架摆放整齐,地面门窗清洁正齐,并且有四防措施(防鼠,防尘,防蝇,防潮);
(五)食品存放要按“五常法”要求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鸡蛋,水产,冰鲜,肉类等易腐食品冷藏或冷冻;
(六)每周末以及月末盘点时,对一些整包整箱整瓶的物品进行计量,对于散装的物品进行估算计量,计量单位与购入时要统一;
(七)年末清查时应对整包整箱整瓶的物品进行计量,对于散装物品进行一一称重计量,计量单位与购入时要统一;
(八)食堂每月末对相关仓库食品进行排查,发现临近保质期或已过期的食品需及时进行处理,对库存情况全面盘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应责任人做出一定处罚;
(九)盘点时由食堂管理员、库房管理员、财务人员一起参与,盘点时必须细致、认真,以免盲目采购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十)盘存表由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库房管理员、财务人员签字后存入会计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