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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4-07 17:00:57 生成日期: 2023-04-07 1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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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屯镇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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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镇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23-04-07 17:00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作者:大屯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每年职评工作启动后首先成立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组和考评组,制定和修改完善《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

    二、申报人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评细则》,量化打分,分高者入围。

三、每所初中、布点小学、教学点和独立幼儿园成立领导组和考评组,按照《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对申请人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中心校根据全镇当年指标总数给各单位下达推荐指标,各单位按指标等额推荐给中心校,中心校按照考评办法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我镇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体局。

四、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评细则。

  (一)、教龄(以会计档案为准)

       每年1分,累计加分。

  (二)、学历。学历合格,国家认可,就高不就低。双学历需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双学历证书,按上一级证书计分。

研究生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大专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

  (三)、教育科研(满分15分)

    1、论文(以最高为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计分)

    1)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获奖论文,申报时须附论文原件

    国家级5/篇、省级4/篇、市级3/篇、县级2/篇、镇级1/篇。

    2)报刊发表论文(带CN刊号教育教学专业刊物、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类刊物或综合类刊物的专业板块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时须附样报、样刊。以社会团体、报刊社、出版社、学校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计分。)

国家级5/篇、省级4/篇、市级3/篇、县级2/篇、镇级1/篇。

    2、课堂教学竞赛获奖

国家级5/次、省级4/次、市级3/次、县级2/次、镇级1/次。

    3、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等专业称号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4、课题研究

必须是教育教学类课题,完成结题,并通过规定单位验收,结论达到合格以上。

国家级10/题、省级8/题、市级6/题、县级4/题、镇级2/

5、参加大型教研活动

示范课、公开课、教研经验交流等,效果良好。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6最近三学年业务检查分数加权换算成评审分,满分为2

   (四)、质量监测(累计积分)

   1、县级及以上监测

   一等奖10/次、二等奖8/次、三等奖6/次;市级乘以2,省级乘以3.

   2、镇级监测(进步奖和优胜奖等同)

   一等奖 4/次、二等奖 3/次、三等奖 2/

   3、非镇常规质量检测科目,该科教师学年末可以书面向镇中心校提出质量检测申请,中心校组织专家组单独进行考评,获奖次数、等第按镇常规检测科目的检测次数、等第进行等量换算。

4、减分。在中心校《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方案》中,受黄牌警告的教师扣 5/次。

(五)、表彰奖励(奖项应能反映本职工作业绩,批量下发的印制公章类证书无效)(满分15分)

    1、综合类(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计分)

国家级5/次、省级4/次、市级3/次、县级2/次、镇级1/次。

2、单项奖

 国家级2.5/次、省级2/次、市级1.5/次、县级1/次、镇级0.5/次。

3、辅导教师奖

县级及以上1/次、镇级0.5/次。

4、担任校长(正职)期间学校获得的各种表彰,相应记入校长考评分数。

   (六)、出勤与支教(满分10分)

1、服从工作分配,工作态度端正,出勤率高。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上一学年内病事假 (法定产假、婚丧假除外)累计满一个月不计分。   

2、支教期间服从受援学校的工作安排,胜任本职工作,每年2分。一个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计分。

   (七)时间界定及申报办法

1、各种加分项时间界定为任现职以来,且不受学段限制。

    2、支教人员在原单位申报,支教期间获得的成绩原单位予以认可。

3、当年暑期后调动的人员回原单位申报。

4、申报人应对加分证书进行分类,按照《大屯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评细则》条款顺序摆放,并给每一证书加封面,注明属于细则中的哪个大项、次项、小项,以及奖项内容、时间、颁证机构、应记分数等重要信息。

5、评审组任何成员对任何参评人员、任何评审环节、任何加分材料提出异议,评审组均应重新评审认定。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或给予相应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收回该校推荐指标,不再递补。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幼儿园教师参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六、评审结果及申报人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评审出现分数相同无法取舍的,按支教、教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质量检测、教研、表彰奖励的顺序,得分高者入围。

八、评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分歧,评审组意见无法统一的,由评审组成员进行无记名票决。

                            大屯镇中心学校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