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文日期: 2024-03-06 10:25:12 生成日期: 2024-03-06 10:25: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屯镇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词:

大屯镇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表时间:2024-03-06 10:25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作者:大屯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5、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6、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7、督促各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地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

8、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9、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二)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我镇食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落实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发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