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10-31 10:23:41 生成日期: 2023-10-31 10:23: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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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0.31)

发表时间:2023-10-31 10:23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作者:大屯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萧市监处罚〔2023〕835号 萧县记超超市涉嫌经营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与普通饮料混放销售 萧县记超超市 92341322MA2Q9RQ37M 许记超 经营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与普通饮料混放销售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