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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10-31 10:23:41
生成日期:
2023-10-31 10:23: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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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大屯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0.31)
发表时间:
2023-10-31 10:23
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
作者:大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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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萧市监处罚〔2023〕835号
萧县记超
超市涉嫌经营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与普通饮料混放销售
萧县记超超市
92341322MA2Q9RQ37M
许记超
经营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与普通饮料混放销售
《安徽省食品
安全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