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定肉制品生产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张贴致《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倡议肉制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辖区内肉制品小作坊,卤菜店共张贴了10余户。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要求。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
3、严把原料采购关,不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4、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5、保证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6、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7、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活动时间:2024年6月21日
活动地点:大屯街里
活动形式:现场检查
活动主题: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联系电话:1396535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