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参保单位向县机关事业养老中心申报人员信息变更。
2、所需材料: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附表6),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变更姓名的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变更登记姓名的通知》规定办理。
变更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资料;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特殊信息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及人事管理部门认定材料;
(3)其他证件、资料。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携带以上材料到县机关事业养老中心办理。县机关事业养老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