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省级):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是“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 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 单位名称栏填写被推荐单位全称:如XX省(区、市)XX市XX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四、推荐单位栏填写省(区、市)司法厅(局)名称;
五、单位性质栏填写属于通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中何种单位类别;
六、受奖励情况栏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七、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八、主要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以内,可另行附页;
九、本表规格为A4纸。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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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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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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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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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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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
例:2016-2018年,共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件,共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完成课题或理论研究成果()个,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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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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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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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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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司法 厅(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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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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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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