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勤情况:(6分)
学校应提供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共6学期的原始考勤记录,每学期考勤记录在15周以上(含15周),且本人出勤基本正常得1分;出勤记录在15周以下得0.5分。出勤记录不得以学校出证明的形式提供,必须有全体教师的签到。
二、学校自查:(2分)
学校应提供2019~2020学年度学校校长或业务负责人的检查记录(要含学校所有教师的业务检查记录,只有申报人一人的不计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每次0.5分。
三、教学设计:(30分)
A.申报人须提供2019~2020学年度两学期的原始教学设计。(20分)
1、 能够按照课时计划完整地编写教案,且教案符合要求、内容详细、书写认真,得14分。
2、 有复习计划及复习教案得1分。
3、 三分之二以上的课时有板书设计,得1分。
4、 三分之二以上的课时有教后反思,得1分。
5、 教学计划制订符合要求,得1分。
6、 代两门及以上主要学科(一般指小学语数、初中中考所占分数在百分以上的科目),且均有完整的教案得2分。
7、 简案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扣3分。
8、 教学设计课时数少于计划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扣5分,少于二分之一以上的,扣10分。
B、提供2017-2018学年度以来连续3学年原始教学设计。(10分)
四、听课评课:(10分)
申报人须提供 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共6学期的原始听课记录。
1、每学期按15节单独计算,记录内容详细,且有评价及磋商意见,每课时得0.1分。(仅有听课记录,而无评价及磋商意见,两课时得0.1分)
2、有三个及以上学期听课多于15节,得1分。
五、教育科研:(5分)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且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和证明,得5分。
1、任现职以来,参与省、市课题研究。应有开题报告、课题计划、研究方案、年度总结、结题报告等。
2、上学年度参与小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个课题,应有研究课题、活动方案、本人及参与人员的工作实录、活动总结或个人心得等。
3、上学年度参与教育行动研究。教育工作反思或实录不少于40次,不包括教案中的教学反思。
4、上学年度参与集体备课10次以上。应有初选教案、集体讨论实录、试教方案、听试教课的记录、最佳教案等。
5、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应有改革内容和实施方法介绍,以及教案或活动方案、作业设计或活动实录、成果证明等。
六、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申报人可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的刊物、参评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课件及获奖证书、赛课教案及获奖证书、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1、获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得8分。
2、获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得6分。
3、获市级优秀奖及以上,得4分。
4、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得2分。
一个年度内所有奖项均取最高等级计分。参与评选的看获奖证书,发表的看刊物级别,所有活动均应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
七、表彰加分:
任现职以来,经中心校评选或推荐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1、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得8分。
2、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得6分。
3、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得4分。
4、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得2分。
5、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得1分。
6、其它单项奖(如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降一级计分。
7、若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只校长一人参照上述标准得分。
以上加分因素不按年度和等级累计,只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2017年表彰的教育扶贫先进个人及均衡发展先进个人均应计算在内。
八、加分因素:(5分)
1、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女教师年龄在52岁(含52岁)以上、男教师年龄在57岁(含57岁)以上的,加5分。
2、学校校长加2分,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加1分。
3、教龄每年记0.2分。
4、学历方面:在小学任教的持有大专学历记1分,双专科1.5分,本科记2分,研究生记4分;在初中任教的持有本科学历记2分,研究生记4分。
注意:
近三年,在重大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给工作带来损失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参评教师存在“硬伤”的,不准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