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有关材料,经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再报镇政府予以公示,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进行保存。危房改造农户资料网上录入工作也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每个乡镇都有各自乡镇专属的全国扩大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在危房改造实施期间,如发现有农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把网上农户信息进行修改。
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以后再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抽查验收,全部验收合格以后再对危改农户进行拨款。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