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杜楼镇政府
2021年4月8日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力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带来的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及时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辖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组织保障
党组书记、局长胡庆生任总指挥,纵冰封副局长为副总指挥。根据近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管控,建立两个业务工作专班和督查包保组。
(一)业务工作专班
1、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纵冰封副局长任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餐饮安全监管股等相关股室具体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我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使用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指导督促有条件的乡镇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对涉疫食品进行溯源调查。指导各乡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改进环境卫生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第三方冷库进行备案;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报备制度;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2、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监管组:纵冰封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实施。
工作职责:一是建立抽查企业名录库。在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商请相关部门提供口岸环节进行消毒的高风险货物相关信息,及相关按规定放行的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高风险货物相关信息。并将收集的辖区进口企业(含货主)报备信息,与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进行比对、梳理,抓紧建立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抽查的企业名录库,锁定抽查底数;二是对使用进口高风险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没有消毒证明或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督促其实施消毒,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按照规定进行消毒的,立即报告县物防监管组。
(二)包保督查组
县局建立三个包保督查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包保各乡镇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组:
组 长:纵冰封
联 络 员:黄 影
包保乡镇:白土镇、庄里乡、官桥镇、张庄寨镇、祖楼镇、丁里镇、永堌镇
二组:
组 长:刘艳春
联 络 员:刘 铮
包保乡镇:黄口镇、闫集镇、杨楼镇、酒店乡、新庄镇、赵庄镇、大屯镇、马井镇
三组:
组 长:徐 亚
联 络 员:闫 奎
包保乡镇:龙城镇、圣泉乡、王寨镇、石林乡、杜楼镇、刘套镇、孙圩子乡、青龙镇
工作职责:一是接到相关物品检测阳性报告后,督查组到达现场,组织、协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市场排查、涉疫物品追溯和处置、相关人员排查等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深入包保乡镇加强现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置
接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启动预案开展防控工作。
(一)工作流程
1、接物品阳性通报后,疫防办、进口冷链专班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专班向局领导汇报召开紧急会议,核查通报相关基础情况。
2、局疫防办向县指挥部正式成文汇报,并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专班立即电话通知或下发文件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疫物品进行排查、追溯;必要时工作专班、督导组应到涉疫地区现场指导。
4、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涉疫物品进行封存、场所封闭、人员排查。
5、局疫防办、各专班根据排查、追溯信息向县指挥部汇报或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6、局疫防办、各专班组织指导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相关职责部门做好环境消毒、物品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二)溯源流向调查及处置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安徽冷链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询问等方式,准确核实阳性样本及相关经营者基本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经营资质、阳性样本溯源凭证、进货途径、进货数量及销量、销售单位等信息。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通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追溯及防控。
2、加大对该批次阳性货物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查无死角、检测无死角、消毒无死角”。对其它同市场类似产品先行封存,并在全县范围普查并做到“批批查、批批检”。
(三)货物、人员及场所管控
1、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同批次阳性货物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阳性货物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同批次阳性货物所在场所(区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
2、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对于核酸检测阳性货物,按照有关要求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冰箱、冰柜、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相关涉疫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涉疫物品的收集、转运和处置工作参照《宿州市核酸检测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置预案》实施。
市场监管局负责制作涉疫货物销毁记录,记明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销毁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及执行人员等。在销毁笔录上签字,拍摄的照片或者录像存入档案。
3、排查阳性货物、环境的直接暴露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14天内接触阳性货物、环境的直接暴露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包括终端消费者)等进行逐一摸排、登记。按照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
4、防控单元划定。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商务、民政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阳性物品生产经营场所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具体范围由县应急处置小组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决定。
5、环境消毒。配合疾控机构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消杀力量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毒。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以扩大关闭和消毒范围,同时要注意市场垃圾场、污水池、公共厕所的消毒。消毒后再采集相关样本检测作为消毒效果评估。
四、结束应急处置
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评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包装、外环境的应急处置效果,在重点人群隔离结束并连续14天扩大监测未发现货物、外包装及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宣布疫情处置结束。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情况、追溯情况、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