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政策。贷款对象是建档立卡的脱贫人口、监测户,贷款金额原则上是5万元以下,包含5万元,另外,办理小额信贷后,对个别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贷款期限是3年以内,包含3年,免担保,免抵押,由财政部门贴息。【新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贷款5万元(含)以内的,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给予70%的贴息】。贷款条件是贷款人必须有贷款意愿、必要的劳动技能和还款能力,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至65岁(含)之间。贷款到期后,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可以续贷或展期1次,在脱贫攻坚期内办理的贷款也可以续贷或展期1次。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贷款规模保持总体稳定,不低于去年新增贷款水平。今年的小额贷款考核仍以贷款金额、户贷率、逾期率为主。关于贷款金额,去年为了提高贷款金额,经县里出面协调,为各乡镇办理了续贷,但预计今年续贷情况不乐观,【明后两年贷款不再全额贴息,不确定贷款户是否愿意再贷;今年的存量贷款是去年续贷的,去年是前年续贷的,钱一直未收回,存在金融风险,银行是否愿意再续贷】。从去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乡镇贷款存量较多,户贷率全县靠前,上半年不发力,寄希望于年底续贷,下半年到期还款后被银行告知不予办理,理由是与贷款户合伙的经营主体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工作被动,影响全年成绩。今年要实打实的摸排办理,但要向贷款户做好贴息70%的政策解释【例如:今年2月份贷款,明年2月份到期,今年2-12共10个月全额补贴,2024年2个月补贴70%的利息,贷款户需支付30%】。二是坚决防止产生逾期贷款。逾期贷款防范管理力度今年开始不断加大,小额贷款贷后监管现由省银监局负责,定期将逾期贷款信息推送给省乡村振兴局,省局根据推送信息内容通报县区。建议各乡镇每月对接农商行或乡村振兴局,提供新增贷款明细,掌握到期时限,提前了解贷款户产业发展情况,对能否按期还款做出预判,安排抓人督促贷款户按时还款,特别是户用贷款,掌握贷款用途,协助承贷银行做好贷后管理、风险防控、清收处置等工作。对于逾期贷款,镇村不得以不知道为由不管不问。【3月份有两笔贷款逾期约一星期,联系镇专干说银行会问他们要】。三要积极帮助贷款户答疑解惑,解决诉求。根据目前掌握情况来看,关于小额贷款的诉求有三种,第一种是小额贷款收益发放问题,主要涉及2018年的小额贷款剩下最后一个季度收益暂未发放,大约600-700元,这个收益一定是有的,目前已协调金融局和相关企业尽快将收益拨付到位,对于咨询收益发放的户,要先去银行查询流水;第二种是有贷款需求但无法办理的,要掌握无法办理的原因,脱贫户也许符合小额贷款的条件,但是征信不过关、名下有其他贷款的话也是贷不来的,这时要向户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