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自然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萧市监处罚〔2024〕546号 |
胡雪兵经营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胡雪兵 |
92341322MA2U6J8F62 |
胡雪兵 |
对未设立专柜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处罚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22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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