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12-04 09:43:35 生成日期: 2023-12-04 09:43:3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杜楼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杜楼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2.4)
词:

杜楼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2023.12.4)

发表时间:2023-12-04 09:43信息来源:杜楼镇人民政府作者:杜楼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萧市监处罚〔2023〕957号

萧县朱金标超市未设立专柜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朱金标

当事人未设立专柜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