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杜楼镇明亮面粉厂(二期)地面附着物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公开选择《萧县杜楼镇明亮面粉厂(二期)地面附着物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邀有意向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萧县杜楼镇明亮面粉厂(二期)地面附着物评估项目
二、评估机构服务内容:
1.对明亮面粉厂(二期)所涉及的地面附着物进行规范化评估
2.协助有关单位进行评估服务
3.出具《评估报告》
三、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日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以来,第三方机构至少承担过一项地面附着物评估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方式:
1.在符合本公告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比选候选人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
2.递交材料(事项三、四)的单位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服务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并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4.服务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的,作无效处理。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资料必须由专人提交,不接收邮件、传真报名资料。
2.报名地点: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经济办。
3.联系方式:刘工 17756910418;
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