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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2-26 18:34:33 生成日期: 2020-12-26 1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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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官桥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官桥镇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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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登记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0-12-26 18:34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作者:官桥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受理部门

官桥镇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不是本乡常住户口人员,需要在本乡暂住15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支河乡后15日内办理暂住登记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相关材料由青龙镇派出所民警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材料齐全且无误的情况下)。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户口业务本身全部免费,如果其中涉及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需收取户口簿工本费6元/簿: 如果其中涉及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需收取工本费2元/证。依据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5〕1号、皖价行费字〔1998〕7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千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