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3 |
萧市监罚字[2021]566号 |
萧县三宝超市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香油案 |
萧县三宝超市 |
92341322MA2NHCG25U |
房学理 |
当事人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香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