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萧市监罚字[2021]957号 |
萧县房学坤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鸡蛋案 |
萧县房学坤酒楼 |
92341322MA2QA09Y46 |
房学坤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