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1-02-08 11:41:30 生成日期: 2021-02-08 11: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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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官桥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春节消费,警惕“有奖销售”的暗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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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警惕“有奖销售”的暗设“陷阱”

发表时间:2021-02-08 11:41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作者:官桥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春节前后是商家促销旺季,为拉动销售,许多商家会开展名目繁多的有奖销售活动,不过记者从消协近段时间接到的几起消费投诉中了解到,个别商家在有奖销售时暗设“陷阱”,消费者稍不留神便会落入其中。

不久前金先生发现一家火锅店正在搞“幸运大抽奖”活动,奖品为金额不等的代金券,而且百分之百中奖,于是带着家人前去就餐。吃完饭结账后,他便拿着收银小票准备抽奖,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消费金额满200元才能参与。

“你们店堂广告牌上并没有说明要消费满200元才能参加活动呀?”金先生颇为气愤,他表示,“其实抽不抽奖是次要的,商家的这种行为让人不齿。”于是愤而投诉至消协。

经调查,该火锅店放在店堂的“幸运大抽奖”活动广告牌上,的确没有标明必须消费满200元才能参与抽奖的字样,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终,在消协调解下,商家改正了错误,并向金先生道歉。

与他遭遇相似的还有张先生,年前,他在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某品牌锅具正在举办集齐规定标签,买锅就送一套同品牌刀具的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然而,2月8日那天,好不容易集齐两套共70个标签,又花800多元钱购买了两个锅后,他便兴冲冲地拿着标签和收银小票前去服务台领取刀具,却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了。

离活动结束不是还有两天时间吗,怎么说结束就结束了?服务台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参与活动的人太多,厂家准备的100套刀具已经兑完,所以便提前结束了。

“商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据萧县市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方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此外,还规定“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最终,张先生如愿领到了刀具。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参加商家举办的有奖销售时,一定要了解详情,不要盲目追逐所谓的“奖品”、“赠品”,防止因小失大。国家市监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制作的下面这个动画视频,对《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有奖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做了详细地介绍。请广大消费者了解后自觉避雷,维护好自身利益,在节日期间愉快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