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和流程的通知》(建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起草了《通知》。
二、起草过程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工作调研,学习借鉴了江苏、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在有关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并充分征求了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吸纳合理化反馈意见后予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等3个部分。
1.《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主要包括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七个部分以及公开的一级、二级、三级目录。
2.《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依据、内容要求、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3.《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对农村危房改造公开流程及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局):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孟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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