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4-03-12 08:56:23 生成日期: 2024-03-12 08:56: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官桥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3.15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词:

3.15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表时间:2024-03-12 08:56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作者:官桥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预防食物中毒,避免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醒消费者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行为。


日常采购:

1

有证销售

要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选购食品。

2

看清标识

选购食品时要查看标识,不买不符合标识要求的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和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都应标注品名、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

3

查明证明

选购肉品、熟食、豆制品和保健食品可分别查验检疫合格证、熟食送货单、豆制品送货单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4

辨别质量

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可疑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