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文日期: 2022-11-17 17:26:22 生成日期: 2022-11-17 17:26: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黄口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2022年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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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2022年新发布)

发表时间:2022-11-17 17:26信息来源:黄口镇人民政府作者:黄口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要求,有以下四类人群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1、农村低保户,通过农村低保审核,已经被确定为低保性质的农村家庭。须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为准。

    2、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须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为准。

    3、贫困残疾人家庭。须由残联或市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4、已经建档立卡贫困户。须由残联或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如果你符合条件,可向你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申请须准备如下材料。

    1、危房证明,由住建部门出具的原住所危房证明。

    2、住房证明,只有一处住所,没有其他住宅的住房证明。

    3、准备五保户,低保户及残疾人家庭的相关证明。

    4、户主向村集体提出的书面申请,填写的表格,提供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危房照片电子版和材料。

村集体要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公示7天,如无异议,然后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住建局审核,最后进行入户检查,符合条件的可完成房改。

注:改造条件:拟改造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村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符合“一户一宅”,子女均无安全住房,非财政供养人员,非经商办企业人员,在县城(或集镇)无房产,名下无机动车的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