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2.政策对象:毕业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3.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4.申请条件:符合政策对象范围的高校困难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困难毕业生。
5.申请材料: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 《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退捕渔民家庭相 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 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6.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 //www.ahzwfw.gov.cn/) 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 //ygjy.ah.gov.cn/) 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困难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的信息进行公示、补贴资金直补到人。
7.办理时限: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拨付。
8.办理地点(方式):县就业人才中心现场指导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及时提示困难毕业生审核结果。
10.咨询电话:0557-502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