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乡振发〔2023〕3号
萧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现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萧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股室 |
1 |
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动态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 |
全年 |
信息中心 |
2 |
优化项目实施方式。探索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乡村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充分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热情,带动农户更多参与乡村建设。 |
全年 |
规划项目股 |
3 |
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升行动。围绕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公告公示制度落实、绩效管理、资产确权移交、资产台账管理、资产收益分配及规范处置管理等内容,综合采取“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持续提升乡村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业务水平。 |
全年 |
规划项目股 |
4 |
做好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工作。指导镇村将前景好、质量高、带动强的庭院经济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以点带面,逐步实施动员群众整合房前屋后院内的空余土地、空闲资源,整村推进。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5 |
做好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工作。广泛宣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动群众积极入社,进一步扩大土地集约面积,拓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功能,提升村集体和农户收入。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6 |
做好“五彩”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镇村推动“五彩”农业项目建设,与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对接科技特派团队,培育区域品牌,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产增收。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7 |
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管理工作。持续摸排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劳动力务工就业需求,安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劳动力,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坚持系统内务工信息动态调整,确保准确无误。做好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劳动力务工就业补贴发放到位。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保持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及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数量总体稳定,落实“双向”奖补政策。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8 |
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办理工作。全面摸排小额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今年新增贷款金额不低于去年,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放贷,提升户贷率,做好贷后风险预判,防止出现贷款逾期现象。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9 |
做好光伏电站运维管护工作。指导相关行政村制定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并严格执行,开展光伏电站运维情况常态化排查,及时解决发现问题。 |
全年 |
产业指导股 |
10 |
做优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工作体系,适时调整县级领导联系点,及时发函了解县级领导联系走访调研进展情况,加强县级领导联系点台账管理,持续做好县级领导联系村的各项服务工作。 |
全年 |
社会股 |
11 |
做实定点帮扶。坚持月电话抽查通报、季度工作提示、半年工作总结、年度综合评价、常态化暗访督导工作制度,指导好县直定点帮扶单位继续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事项,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帮扶成效。 |
全年 |
社会股 |
12 |
做细驻村帮扶。督促驻村工作队制定“为民办事”工作清单,每季度末完成2023年第八批选派干部“擂台比武”行动,做好驻村帮扶每月工作提示和帮扶干部跟踪管理。搜集整理驻村帮扶典型事迹材料,加强驻村帮扶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组织学习《安徽省驻村帮扶工作指导手册》,继续做好选派干部“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 |
全年 |
社会股 |
13 |
做强县域结对帮扶。主动对接召开萧县-天长县域结对帮扶座谈会,共同制定2023年结对帮扶计划,打造县域结对帮扶特色品牌。适时召开县域结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印发工作提示单,推动牵头部门制定计划和推进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全面落实。 |
全年 |
社会股 |
14 |
做好社会帮扶。广泛引导多方主体参与,抓实“万企兴万村”行动,抓好民营企业帮扶工作落实。持续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凝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共青团、妇联、科技、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力量推进社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对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的信息发布、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典型宣传,促进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与社会帮扶、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
全年 |
社会股 |
15 |
开展消费帮扶专项行动。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大力开展农副产品县内外产销对接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推进优质农产品入驻“832”平台和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
全年 |
社会股 |
16 |
编制《乡村振兴政策动态》。定期收集、汇总、梳理国家、省市和县直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干部学习能力。 |
全年 |
政策法规股 |
17 |
开展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班。根据镇村干部培训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衔接项目资金管理、光伏、小额信贷、务工就业、庭院经济、以工代赈等相关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适时组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开展外出培训。 |
全年 |
政策法规股 |
18 |
开展走访调研。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等,开展走访调研,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
全年 |
政策法规股 |
19 |
开展2023年“业务知识”大比武。围绕防返贫监测帮扶、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产业就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相关业务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大比武”,调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学习新业务、新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乡村振兴系统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政策法规股 |
20 |
做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各级督导督查暗访发现反馈问题,组织镇村做好问题整改。 |
全年 |
督查督办股 |
21 |
针对防返贫监测、网格员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稳岗就业、小额信贷、定点帮扶、信息宣传等重点工作,建立月通报月调度月排名工作机制。 |
全年 |
督查督办股 |
22 |
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方面,聚焦防返贫监测帮扶、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产业就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培育征集典型案例,加强深度报道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
全年 |
综合股 |
23 |
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季度工作成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
3月 |
综合股 |
24 |
做好春季“雨露计划+”各项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雨露计划学生信息摸排工作,完成信息比对。完成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工作以及国网系统“雨露计划+”模块录入工作。 |
3月-5月 |
政策法规股 |
25 |
强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研究制定分类帮扶具体标准,科学合理进行分类划分,强化监管,确保分类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精准,着力提升脱贫成效,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
4月 |
信息中心 |
26 |
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大宣传”。推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户一码”,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组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
4月 |
信息中心 |
27 |
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推进。采取“一周一提醒、一周一通报”方式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梳理资金支付空间,及时予以支付,确保4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出率不低于30%。 |
4月 |
规划项目股 |
28 |
开展第一季度考核。对各乡镇(街道)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
4月 |
督查督办股 |
29 |
参加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积极总结经验,参加第四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 |
4月 |
综合股 |
30 |
开展集中排查活动。聚焦防返贫监测帮扶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排查。 |
4月-5月 |
督查督办股 |
31 |
开展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县纪委聚焦资产底数不清晰、资产确权登记不合理、资产管护责任不力、资产运营不安全、资产收益分配不公正和资产处置不合规六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治理资产管理过程中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履责不到位等问题,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
4月-12月 |
规划项目股 |
32 |
优化调整村组网格。按照“多网合一”“网组合一”的原则整合优化村组网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机制,细化网格员日常职责,推深做实网格化监测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 |
5月 |
信息中心 |
33 |
开展基础资料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镇村巩固通知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清单,统一规范预警信息处置、网格化管理等相关资料模板,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监测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
5月 |
信息中心 |
34 |
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推进。采取“一周一提醒、一周一通报”、适时组织召开县级调度会等方式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梳理资金支付空间,及时予以支付,确保6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出率不低于50%。 |
6月 |
规划项目股 |
35 |
规范化开展衔接资金分配工作。充分征求镇村意见,参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要求,规范化开展县域结对帮扶资金、中央和省后续衔接资金的分配、审批工作。 |
6月 |
规划项目股 |
36 |
开展联农带农提升行动。补齐经营性帮扶资产联农带农方式,完善联农带农协议签订、机制建立,确保在用经营性帮扶资产项目通过“发展生产、务工就业、资产收益、救助帮扶”等持续性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以季度联农带农数据、帮扶产业风险监测信息采集为依托,以数据分析、工作调度、实地督导为抓手,提升产业帮扶见实效。 |
6月 |
规划项目股 |
37 |
开展监测帮扶“大调研”活动。围绕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深入镇村开展调研工作,做到发现问题、找到方法、看到成效。 |
6月 |
信息中心 |
38 |
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季度工作成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
6月 |
综合股 |
39 |
组织开展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对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帮扶资产(不包括已处置资产),2021-2022年经营性帮扶资产,2023年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开展风险监测,全面摸排采集当前生产运营情况,包括产品产值及滞销情况,项目资产运营状态等。于7月1日至7月9日开展数据采集录入和校对,对排查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防范。 |
7月 |
规划项目股 |
40 |
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推进。采取“一周一提醒、一周一通报”、适时组织召开县级调度会等方式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梳理资金支付空间,及时予以支付,确保7月中旬前各级衔接资金支出率不低于55%。 |
7月 |
规划项目股 |
41 |
开展第二季度考核。对各乡镇(街道)第二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
7月 |
督查督办股 |
42 |
做好年中省市督查考核各项工作。对各乡镇(街道)防返贫监测帮扶、衔接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 |
8月-9月 |
督查督办股 |
43 |
做好脱贫人口增收监测工作。把握“两缩小、两确保”目标任务,聚焦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收入低于1万元、收入下降等脱贫户,逐户分析收入下降的原因和风险,分阶段制定增收时间表,明确增收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实现对象精准化,实现帮扶精准化,提高工作针对性。 |
9月 |
信息中心 |
44 |
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推进。采取“一周一提醒、一周一通报”、适时组织召开县级调度会等方式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梳理资金支付空间,及时予以支付,确保9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出率不低于75%。 |
9月 |
规划项目股 |
45 |
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季度工作成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
9月 |
综合股 |
46 |
做好秋季“雨露计划+”各项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雨露计划学生信息摸排工作,完成信息比对。完成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工作以及国网系统“雨露计划+”模块录入工作。 |
9月-11月 |
政策法规股 |
47 |
组织开展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对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帮扶资产(不包括已处置资产),2021-2022年经营性帮扶资产,2023年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开展风险监测,全面摸排采集当前生产运营情况,包括产品产值及滞销情况,项目资产运营状态等。于10月1日至10月9日开展数据采集录入和校对,对排查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防范。 |
10月 |
规划项目股 |
48 |
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推进。采取“一周一提醒、一周一通报”、适时组织召开县级调度会等方式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梳理资金支付空间,及时予以支付,确保10月中旬前各级衔接资金支出率不低于70%。 |
10月 |
规划项目股 |
49 |
动态调整项目库。结合镇村需求,乡村产业发展,中央和省后续资金使用要求等,组织开展2023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10月底前完成2024年项目库建设。 |
10月 |
规划项目股 |
50 |
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活动。聚焦防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收入等重点工作,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 |
10月 |
督查督办股 |
51 |
开展第三季度考核。对各乡镇(街道)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
10月 |
督查督办股 |
52 |
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督促指导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网格员及时采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及变化情况,实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和完善。信息采集期间加大数据筛查和数据分析力度,边录入边筛查,严把数据关口。 |
10月-11月 |
信息中心 |
53 |
持续开展项目资金“三抓三促”行动。抓项目建设、抓资金使用、抓资产管理;促及时(开工率/完工率/支出率)、促规范(申报、实施、验收、使用、管理规范)、促提升(绩效达标、联农带农效果良好)。 |
11月 |
规划项目股 |
54 |
做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各项工作。根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实施方案,指导镇村和相关牵头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
11月 |
督查督办股 |
55 |
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清查行动。围绕年度中央和省级组织开展的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县级自评、镇村项目逐个实地核查(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采取完工一个,核查一个)等方式,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
11-12月 |
规划项目股 |
56 |
开展数说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加强数据分析,从措施成效、脱贫户增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分析数据,展现脱贫成效。 |
12月 |
信息中心 |
57 |
组织开展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对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帮扶资产(不包括已处置资产),2021-2022年经营性帮扶资产,2023年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开展风险监测,全面摸排采集当前生产运营情况,包括产品产值及滞销情况,项目资产运营状态等。于12月底开展数据采集录入和校对,对排查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防范。 |
12月 |
规划项目股 |
58 |
做好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实施方案,指导镇村和相关牵头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
12月 |
督查督办股 |
59 |
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季度工作成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
12月 |
综合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