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6-21 15:17:58 生成日期: 2024-06-21 15:17: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酒店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酒店镇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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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酒店镇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发表时间:2024-06-21 15:17信息来源:酒店镇人民政府作者:酒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酒店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萧县酒店镇中心学校按照《萧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并认真做好陪餐记录。
    1、各食堂供餐的学校,每天必须由校长陪同学生就餐。

2、陪餐校长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察看环境设施及操作人员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3、校长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营养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
    4、校长陪餐所产生的餐费,应由校长自费。
    5、校长陪餐时应严格履行职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并在餐后记录对每餐的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