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整体工作)
副组长:董 刚(中心学校副校长,协调各学校)
刘卫东(中心学校副校长,协调相关职能单位)
组 员:马 超(中心学校总支委员,负责后勤保障)
王传知(中心学校总支委员,负责纪检与舆论引导)
张乐勇(中心学校营养餐管理员,负责营养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指导)
张长光(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指导、材料收集和信息上报)
各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具体工作)
另:中心学校包校人员联系包保学校做好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安全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张长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省、市、县、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组织协调工作。
2.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处理和抢救工作。
2.上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救援情况,下达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3.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4.收集整理事故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中小学、幼儿园。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同时报告辖区党委政府和全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
4.事故补报,当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5.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在迅速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安全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物件的丢失,需要移动以上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照、录相、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学校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所在地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全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指挥协调。
2.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不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党政机关正常秩序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件类型,由领导小组确定相关成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事故现场,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制定处置方案,并迅速部署相关工作;事发学校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需要设备支持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统一联系。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事件发生所在地学校抽调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件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后事处理。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事故抢险救援或事件控制组:由学校与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现场处置。若发生聚众闹事或上访等事件,负责控制局面的扩大,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学校、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6.社会动员组:由镇政府、学校、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学校、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启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组:由办公室联系通信管理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与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住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1.新闻报道组: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新闻采集和报道工作。
(二)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
1.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增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联络交通、后勤、善后处理等工作。
3.在开展救援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级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和程序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中心校等部门上报,及时下达上级指示。
八.其他事项
(一)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凡规定由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二)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并报中心校备案。
(三)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学校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全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相应工作的人员自动补上,不再另行下文。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