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文日期: 2025-03-10 18:53:47 生成日期: 2025-03-10 18:53:4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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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发表时间:2025-03-10 18:53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2.政策对象: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单位

3.奖补标准:300元/年

4.申请条件: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各类经营主体、居家就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

5.申请材料: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申报表;吸纳贫困劳动力人员花名册;贫困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表等

6.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官桥人社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批。

7.办理时限:按季度申报,下一季度首月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办理地点(方式):龙城镇人社所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短信或电话通知一次性告知

10.咨询电话:0557-220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