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2.政策对象: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单位
3.奖补标准:300元/年
4.申请条件: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各类经营主体、居家就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
5.申请材料: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申报表;吸纳贫困劳动力人员花名册;贫困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表等
6.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官桥人社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批。
7.办理时限:按季度申报,下一季度首月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办理地点(方式):龙城镇人社所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短信或电话通知一次性告知
10.咨询电话:0557-220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