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发文日期: 2023-03-03 14:55:47 生成日期: 2023-03-03 14:55:4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龙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清查不合格化妆品专项行动
词:

萧县龙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清查不合格化妆品专项行动

发表时间:2023-03-03 14:55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自2月26日至3月2日,萧县龙城市场监管所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关于1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和《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中涉及的染发膏、防晒乳、面膜、洗发水等多品种不合格化妆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此次专项清查主要以辖区内超市、美容美发店、化妆品经营店、养生会所等为重点检查场所,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销售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进行清查,对经营单位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批次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查验。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指导宣传,要求经营单位严把进货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记录,禁止虚假和夸大宣传。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3家,暂未发现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坚决杜绝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