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复下达,参照原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1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994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16万元。
二、分配结果
(一)分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462万元,其中162万元用于村庄规划项目,300万元用于庭院经济项目。
(二)分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衔接资金117万元。其中116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三)分配县生态环境分局财政衔接资金2878.5万元,其中2850万元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先建后补项目,28.5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四)分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衔接资金154万元。用于牵头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五)分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雨露计划教育补助项目。
(六)分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衔接资金1098.5万元。用于牵头实施公益岗位(含互助岗)项目。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萧县财政局 萧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萧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1134,邮箱:597117979@qq.com,通讯地址:萧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十八楼农业农村股(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
萧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2207619,邮箱:xxfpbxmg@126.com,通讯地址:萧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八楼项目管理股(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