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餐企业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证索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购物清单、发票);采购农产品时,应和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供餐企业在采购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并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7、超过保存期限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对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严格查验。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食品安全责任人:中心校食材验收员
供餐方签约人: 欧阳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