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3-03-05 20:18:05 生成日期: 2023-03-05 20:18:0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供餐企业配套管理制度
词:

供餐企业配套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3-03-05 20:18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供餐企业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证索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购物清单、发票);采购农产品时,应和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供餐企业在采购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并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7、超过保存期限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对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严格查验。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食品安全责任人:中心校食材验收员

供餐方签约人: 欧阳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