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文日期: 2025-03-10 18:52:44 生成日期: 2025-03-10 18:52: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就业援助补贴申请
词:

【办事指南】就业援助补贴申请

发表时间:2025-03-10 18:52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设定依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服务对象:申请灵活就业并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受理条件:申请灵活就业并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办事程序:

1、经认定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照县区人社部门统一要求的申报时间,省阳光就业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

2、县区人社部门登录系统受理,并对申请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预审,并做反馈意见;

3、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提交给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银行卡,或拨付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单位,由经办单位窗口发放至个人。

办理地点(方式):各乡镇人社所

咨询电话:0557-58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