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发文日期: 2023-11-28 14:39:06 生成日期: 2023-11-28 14:39: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龙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龙城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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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发表时间:2023-11-28 14:39信息来源:龙城镇人民政府作者:龙城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萧县龙城市场监管所在城区开展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辖区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商户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杜绝使用各类“美颜生鲜灯”,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等设施整改情况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内容。

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宣贯和引导力度,督促指导销售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