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就餐消费提示
(一) 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二)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长时间存放。
(三)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02
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一)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二)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三)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否则不要购买。
03
旅游就餐消费提示
(一)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二)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三)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04
食物储存提示
(一)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二)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三)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四) 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五)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超过10天的不建议食用;
(六)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05
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一)量力而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各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措施,要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超出接待能力经营大型宴席,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严把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原料合格。采购食品、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感冒、咽喉炎、手部有伤口等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
(四)把好贮存加工制作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膳食制作后应在2小时内食用。
最后提示广大消费者
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
要及时就诊,保留相关资料
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皖公网安备 341322020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