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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3-03 15:00:40 生成日期: 2022-03-03 15:00: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青龙集镇中心学校招生管理(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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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青龙集镇中心学校招生管理(2022年度)

发表时间:2022-03-03 15:00信息来源:青龙集镇人民政府作者:青龙镇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3.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4.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