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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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文日期: |
2022-03-03 15:00:40 |
生成日期: |
2022-03-03 15:00:40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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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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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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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萧县青龙集镇中心学校招生管理(2022年度)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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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青龙集镇中心学校招生管理(2022年度)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3.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4.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