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单位: | 圣泉所 | 日期: |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萧市监处罚(2022)119号 | 萧县卧龙酒家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萧县卧龙酒家 | 92341322MA2REBPN9X | 彭书梅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四)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8日 |
2 | 萧市监处罚(2021)998号 | 萧县无名加油站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 萧县无名加油站 | 92341322MA2RNWJL0C | 刘伟 |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预 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5日 |
3 | 萧市监处罚(2021)996号 | 安徽千元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注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安徽千元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322MA2UUGD59L | 陈千元 | 当事人经营标签标注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5日 |
4 | 萧市监处罚(2022)275号 | 萧县冯新水泥预制品厂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建设用预应力混凝土矩形檩条案 | 萧县冯新水泥预制品厂 | 91341322MA2RBBBEXB | 冯新 | 当事人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6日 |
5 | 萧市监处罚(2022)229号 | 安徽樱之花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徽樱之花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322MA8N5J9E31 | 苏杰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5日 |
6 | 萧市监处罚(2022)325号 | 萧县万胜义水泥预制品厂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建设用混凝土圆孔板案 | 萧县万胜义水泥预制品厂 | 92341322MA2QAWAF2G | 万胜义 | 当事人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 |
7 | 萧市监处罚(2022)324号 | 萧县徐西水泥预制品厂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建设用预应力混凝土矩形檩条案 | 萧县徐西水泥预制品厂 | 92341322MA2UPEB536 | 孙飞 | 当事人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 |
8 | 萧市监处罚(2022)326号 | 周静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建设用混凝土圆孔板案 | 周静 | 92341322MA2QAJNU2Q | 周静 | 当事人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 |
9 | 萧市监处罚(2022)352号 | 穆集小学附属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 穆集小学附属幼儿园 | 92341322MA2QAJNU38 | 欧林梅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8日 |
10 | 萧市监处罚(2022)368号 | 萧县悦百生鲜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萧县悦百生鲜生活超市 | 92341322MA8NFR4701 | 卢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予以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