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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2-07-11 15:04:46 生成日期: 2022-07-11 15:04: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石林乡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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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7-11 15:04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作者:石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二、申报办理地点

工作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复印件必须用原件复印,要清晰可辨;

2、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要交县教育体育局存档,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非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乡镇中心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3、对不配合就业情况调查、阻碍调查的,终止学费补偿资格。

五、其他说明

具体申报条件及流程以《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财教〔2016〕1770号)文件要求为准。



萧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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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