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2-09-25 17:19:30 生成日期: 2022-09-25 17: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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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林乡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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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表时间:2022-09-25 17:19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作者:石林乡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2年“国庆”临近,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节假期间,无论居家休息,还是外出旅行,都要注意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

  一、外出就餐要“三注意”

  01 注意疫情防控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绷紧弦、不松懈。用餐前要先洗手,尽可能使用公勺、公筷,提倡分餐制。

  02 注意饭店选择

  在外就餐请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和量化等级较高的A级(优秀)或B级(良好)的“笑脸”餐馆就餐。不要选择景点周边无证或环境卫生差的小餐馆、路边摊。

  03 注意科学饮食

  用餐时应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月饼是一种高糖、高脂肪类食品,提醒消费者健康消费、适量食用,特别是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要慎重食用,避免诱发疾病或加重病情。

  二、居家饮食要“三做到”

  做到生熟分开

  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其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做到烧熟煮透

  食品应当烧熟煮透。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隔夜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在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彻底加热。尽量不生食淡水水产品,生食深海水产品也应谨慎,确保新鲜。

  做到谨慎网络订餐

  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外卖的时候要谨慎,要仔细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情况,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和封签是否完整,不完整可以拒收。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要注意留存好消费小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三、文明用餐要“三自觉”

  01 自觉抵制浪费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倡议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反食品浪费法》,在饭店就餐时按需点菜,践行“光盘”行动。如果饭菜吃不完,方便储存的菜肴和主食应自觉打包带走,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02 自觉理性消费

  自觉养成健康的饮食理念、理性的消费方式,拒绝铺张,文明用餐,科学饮食。

  03 自觉遵守公德

  讲究餐桌礼仪,就餐座位应保持一定距离,礼貌用餐。提倡绿色消费,不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保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意污染用餐环境。